法律主观:
低保申请如下:
1、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需要条件如下:
1、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条件。
法律客观: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事处或者镇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事处或者镇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