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探视孩子的,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起诉要求对方配合直接行使探视权;
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且已经判决了如何行使探视权的,则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根据判决书的内容向申请强制执行。
需要注意强制执行探视权的,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