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珍品美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交通事故打官司不划算

交通事故打官司不划算

来源:珍品美食网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打官司不划算这个说法是有道理的,交通事故打官司需要缴纳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等,也许会经历一审、二审、执行程序,费用和时间上成本比较大。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zpxd.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