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商场管理方案条款,凡遇店内重大节日及商户要求筹做的促销活动,统一由商管部安排,由策划推广部统一制作形象pop;商户自行制作的促销、打折挂牌均须统一尺寸标准。
2、商户需在商场内自行制灯箱、条幅、商品展示柜、电子显示屏以及各类宣传招贴的,均须向商管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将所作广告证明材料填表上报,审查备案。
3、商场应对所设计、制作、安装的灯箱、条幅、展示柜电视显示屏及各类宣传招贴进行安全性能的验收。
4、广告内容须健康,不得出现有损商场形象的广告。
5、商户各项宣传、促销活动、广告制作的`分摊费用,在公司管理费用中广告费用中提分。
6、促销活动不得违背《零售商促销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内容。
Copyright © 2019- zpxd.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