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实刑后,如果被告人一直在看守所关押,即使未交付执行,也继续算刑期。
如果是取保候审,未被实际关押,就不能算刑期,必须待实际关押后,才能算刑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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