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村民委员会承担的社会职能包括: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在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还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第3种观点: 村民委员会的职责主要为:1、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2、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3、管理本村集体财产;4、保障村民、承包户、联户和合伙的合法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5、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6、宣传、法律和;7、推动农村社区建设;8、教育和引导村民团结互助等。村委会对外租地要注意的特殊情况如下:1、发包耕地的,只能向本村村民发包,不得向村外人员发包;2、村委会欲将农村土地让给集体组织外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超过三分之二的村民认可,并且报由当地乡镇等上级部门批准,否则无权对外发包土地;3、发包荒山等五荒地的,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向任何人发包,但需要提前经本村村民会议通过,并报乡镇批准。另外,本村村民享有优先承包权;4、上述所有已经发包的土地,只能用于农业项目,不能做非农业建设。村委会订立承包合同的法定程序如下: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涉及土地的大量,统计承包方案的拟订一列的具体工作,都要由工作小组来负责完成;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承包方案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并照顾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承包工作小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承包方案;3、依法召集村民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对承包方案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承包方案经村民会议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公开实施承包方案,将承包方案中的内容落实;5、签订承包合同。综上所述,村委会可以出租土地。村民委员会是村集体的代表,可以依法发包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但同时要区分情况进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村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二、村委会召开会议,研究村内日常事务,村主任要事先主动向村党支部报告经党支部同意后,可提交村委会讨论,并及时向党支部报告各项决议的落实情况,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监督。 三、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接受村民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制定本法。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村民代表由村民直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要有一定的服务意识、公平公正等。二、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村民委员会主持。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和驻村的各级,不是村民代表的,可以列席村民代表大会,发表意见。三、议事内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授权的以下内容:村提留的收缴和使用,村干部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和标准,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村办公益事业需要村民负担的事项,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和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的方案等。四、议事原则。村民代表在议事过程中,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所议的内容及作出的决定不得与党的方针、和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 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村民代表应当向其推选户或者村民小组负责,接受村民监督。第二十六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村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二、村委会召开会议,研究村内日常事务,村主任要事先主动向村党支部报告经党支部同意后,可提交村委会讨论,并及时向党支部报告各项决议的落实情况,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监督。 三、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接受村民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制定本法。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 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2、 协助及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卫生医疗、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口管理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在社区的顺利开展;3、 向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负责,并定期汇报工作,努力完成其提出的各项任务;4、 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共事业,开展共驻共建,开发社区资源,筹措本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管理和维护集体资产;5、 动员和组织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督促本居住地区的社会单位做好"门前三包",搞好环境卫生;动员和组织居民维护本居住地区的绿地,积极举报并协助有关部门制止损坏、侵占绿地的行为;6、 发展社区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7、 积极开展便民利民、下岗人员和无业人员就业服务等社区服务工作;维护妇女、儿童、青少年、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尊老爱幼、助残帮困活动;兴办有关的社会福利事业,指导、管理社区服务站、就业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等社区服务机构。8、 协助部门做好社区内失业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9、 协助有关部门对本居住区的出租房屋进行管理,积极举报违法建设。加强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协调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居民之间的关系。搞好社区环境整治和提高物业服务水平;10、 向部门反映社区居民的意愿、要求和提出建议;11、 组织社区居民对部门的各项政务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12、 依法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协助部门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的指导和帮助;13、 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社区各项事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条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一)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三)调解民间纠纷;(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五)协助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六)向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第四条 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兴办有关的服务事业。居民委员会管理本居民委员会的财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侵犯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所有权。
第2种观点: 一、居民委员会是怎样产生的1、居民委员会产生流程如下:(1)居民委员会,一般由当地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2)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推选2到3人的代表进行选举产生。而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还可以连选连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旧版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二、居民委员会的职能有哪些居民委员会的职能有:1、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2、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3、调解民间纠纷;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5、协助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6、向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属于居民委员会的任务的是:1、宣传法规,开展文明建设;2、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3、调解民间纠纷;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条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1)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2)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3)调解民间纠纷;(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5)协助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6)向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民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民发[2013]76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村委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是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工作机构,主要履行的职责有: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宣传有关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法律、法规和;解答有关选举咨询;召开选举工作会议,部署选举工作;提名和培训本村选举工作人员;公布选举日、投票地点和时间确定投票方式;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公布参加选举村民的名单,颁发参选证;组织村民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组织选举竞争活动;办理委托投票首先;职责或者领取选票、制作票箱,布置选举大会会场、分会场或者投票站;组织投票,主持选举大会,确认选举是否有效,公布并上报选举结果和当选名单;建立选举工作档案,主持新老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移交;受理申诉,出来选举纠纷;办理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以上便是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其中有一点必须特别指出,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应当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级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第1种观点: 村民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领导干部都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跟我国其他民主机构一样,村委会的领导班子也是每五年选举一次,没有终身制,也不是上级机关制定的,毕竟村委会是村民实现自我管理的组织。村委会主要职责如下:(1)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2)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3)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人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4)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5)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6)多民族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7)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的,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国家基层政权组织,不是一级,也不是的派出机关。因此,乡镇与村委会的关系,不能简单地照搬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必须与村委会的性质相适应,必须有利于村民自治的落实,有利于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第2种观点: 村委委员是委员中的基层职务,是村民们选举出来的代表人物。村委委员的主要职责是:1、管理村民土地并呼吁村民保护环境。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2、举办和管理本村事业。举办和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3、建立工作制度。负责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党员、千部和群众的积极性;4、做好教育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带头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村民移风易俗,破除迷信,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5、维护本村治安。维护本村社会稳定,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和计划生育等工作;6、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执行党员大会的决定;7、编制并管理本村财务。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村级财务;8、制定发展规划。制定落实村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委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9、管理本村经济发展。支持和帮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依法进行经济活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者权益。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 中国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第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3种观点: 村委会属于村民自治组织,民政部门是的一个机构部门,两者没有隶属关系。村民委员会不是国家行政部门,更不属于民政部门。 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了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需要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确立的一项政治制度,这项制度的实现主要是通过具有地位(确立)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这两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职能作用发挥,并通过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这两部相关法律有效实施。所以,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不同于一般的基层组织,其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基本性质和法律地位是确立的,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是围绕这一基本属性对其组织和活动进行规范。民法典之所以赋予居委会、村委会这么重要的职责,恰恰是因为它们所具有的“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法定职责,以及法律确立的它们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民法典将监护职责的兜底保障即国家监护职责赋予了民政部门,同时也赋予了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从这个意义上讲,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监护职责是国家监护制度的一种延伸和重要补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明确知晓:(1)“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3)“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4)“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5)“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这些都是对监护人的约束性规定,目的就是使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也正是法律设计监护制度的初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一条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1种观点: 村委委员是委员中的基层职务,是村民们选举出来的代表人物。村委委员的主要职责是:1、管理村民土地并呼吁村民保护环境。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2、举办和管理本村事业。举办和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3、建立工作制度。负责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党员、千部和群众的积极性;4、做好教育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带头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村民移风易俗,破除迷信,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5、维护本村治安。维护本村社会稳定,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和计划生育等工作;6、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执行党员大会的决定;7、编制并管理本村财务。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村级财务;8、制定发展规划。制定落实村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委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9、管理本村经济发展。支持和帮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依法进行经济活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者权益。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 中国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第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2种观点: 村民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领导干部都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跟我国其他民主机构一样,村委会的领导班子也是每五年选举一次,没有终身制,也不是上级机关制定的,毕竟村委会是村民实现自我管理的组织。村委会主要职责如下:(1)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2)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3)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人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4)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5)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6)多民族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7)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的,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国家基层政权组织,不是一级,也不是的派出机关。因此,乡镇与村委会的关系,不能简单地照搬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必须与村委会的性质相适应,必须有利于村民自治的落实,有利于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第3种观点: 村委会的职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村党支部(党总支)委员、副、。2、村民委员会委员、副主任、主任。3、村民委员会内设工作委员会主任。4、大学生村官。5、村会计。6、村妇女主任。7、村计生专干。8、村支部委员、村委委员、组织委员等。村委会的主要作用:1、组织领导。村委会在党支部ȡ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全体村民负责,并组织领导村民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2、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村委会负责举办和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3、民间纠纷调解。村委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并向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4、经济职能。村委会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ȡ和其他经济,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综上所述,村委会职务包括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各职务通过分工协作,共同推进村级自治事务的开展和村民利益的实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批准。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第1种观点: 村民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领导干部都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跟我国其他民主机构一样,村委会的领导班子也是每五年选举一次,没有终身制,也不是上级机关制定的,毕竟村委会是村民实现自我管理的组织。村委会主要职责如下:(1)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2)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3)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人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4)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5)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6)多民族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7)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的,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国家基层政权组织,不是一级,也不是的派出机关。因此,乡镇与村委会的关系,不能简单地照搬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必须与村委会的性质相适应,必须有利于村民自治的落实,有利于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听从指挥现实中,村委会成员经常到县上、镇上、乡上去学习、去开会,从县、乡、镇接受任务,接受指导。(2)安排村内事务比如说,村里煤改电啦,要修一条路啦,厕所要进行改造啦,下水道要进行改造啦,批个宅基地啦,新生的孩子上户口要出证明啦,都是村委会的事情。(3)保持和谐在我们国家建设和谐社会主义的大背景下,广大的农村地区的和谐任务主要靠村委会完成,比如维护治安啦,不要出现大量的纠纷、上访事件等等。(4)管理村里的各项集体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都归村委会来管理。(5)规划村子的远景发展目标农村是一个集体,村委会就是领袖、是带头人,为了让集体资产得到有效利用,为了让大伙一起发家致富,村委会需要为整个村子规划出发展路径,制定发展目标,并组织村民一起努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第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的,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 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2、 协助及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卫生医疗、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口管理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在社区的顺利开展;3、 向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负责,并定期汇报工作,努力完成其提出的各项任务;4、 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共事业,开展共驻共建,开发社区资源,筹措本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管理和维护集体资产;5、 动员和组织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督促本居住地区的社会单位做好"门前三包",搞好环境卫生;动员和组织居民维护本居住地区的绿地,积极举报并协助有关部门制止损坏、侵占绿地的行为;6、 发展社区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7、 积极开展便民利民、下岗人员和无业人员就业服务等社区服务工作;维护妇女、儿童、青少年、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尊老爱幼、助残帮困活动;兴办有关的社会福利事业,指导、管理社区服务站、就业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等社区服务机构。8、 协助部门做好社区内失业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9、 协助有关部门对本居住区的出租房屋进行管理,积极举报违法建设。加强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协调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居民之间的关系。搞好社区环境整治和提高物业服务水平;10、 向部门反映社区居民的意愿、要求和提出建议;11、 组织社区居民对部门的各项政务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12、 依法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协助部门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的指导和帮助;13、 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社区各项事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条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一)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三)调解民间纠纷;(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五)协助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六)向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第四条 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兴办有关的服务事业。居民委员会管理本居民委员会的财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侵犯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所有权。
第2种观点: 一、居民委员会是怎样产生的1、居民委员会产生流程如下:(1)居民委员会,一般由当地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2)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推选2到3人的代表进行选举产生。而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还可以连选连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旧版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二、居民委员会的职能有哪些居民委员会的职能有:1、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2、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3、调解民间纠纷;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5、协助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6、向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属于居民委员会的任务的是:1、宣传法规,开展文明建设;2、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3、调解民间纠纷;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条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1)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2)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3)调解民间纠纷;(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5)协助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6)向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1种观点: 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组织选举工作;2、制定选举方案;3、宣传教育;4、公布选举日;5、选民组织工作;6、召开演讲大会;7、确定公布选举的投票方式;8、建立工作档案;9、承办选举工作。具体内容如下:1、领导,组织本村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2、制定选举实施方案,召开选举工作会议,培训选举工作人员;3、宣传教育选民积极参选,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回答选民提出的有关选举方面的问题;4、公布选举日,造册登记选民,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颁发选民证,受理选民登记中的问题并作出决定;5、做好选民直接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组织工作,确定并公布候选人名单;6、宣传介绍候选人,召开和主持候选人的演讲大会;7、做好投票选举所需的票箱,选票,委托投票,秘密写票处,代笔处,选票发放处等准备工作,确定并公布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投票方式,投票地点和投票时间;8、主持召开选举大会或投票站的投票工作,认定疑难选票,组织公开计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向乡镇和县级民政局上报当选名单;9、总结,上报选举工作情况,建立选举工作档案并移交新一届村民委员会;10、承办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批准。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村委会每5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选举流程如下:1、年满十八岁的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都可以申请参加选举;2、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对名单有异议可以五日内提出;3、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第十四条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 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第十五条 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 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民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民发[2013]76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村委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是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工作机构,主要履行的职责有: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宣传有关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法律、法规和;解答有关选举咨询;召开选举工作会议,部署选举工作;提名和培训本村选举工作人员;公布选举日、投票地点和时间确定投票方式;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公布参加选举村民的名单,颁发参选证;组织村民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组织选举竞争活动;办理委托投票首先;职责或者领取选票、制作票箱,布置选举大会会场、分会场或者投票站;组织投票,主持选举大会,确认选举是否有效,公布并上报选举结果和当选名单;建立选举工作档案,主持新老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移交;受理申诉,出来选举纠纷;办理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以上便是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其中有一点必须特别指出,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应当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级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Copyright © 2019- zpxd.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