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房产评估流程房产评估流程如下:1.明确评估基本事项明确评估目的。在受理评估业务时,通常由委托方提出评估目的,并将评估目的写在评估报告上。2.制定工作计划。3.实地查勘收集资料。实地查勘是房地产评估工作的一项重要的步骤,并要做记录。4.测算被评估房地产价格。般以一种评估方法为主,同时以另一种或几种评估方法为辅,以求互相对照和检验修正。5.综合分析确定评估成果。6.撰写评估报告。二、房产评估需要什么资料房产评估需要的资料有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这两项没有的,就提供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将这些资料提供给评估公司后,评估公司会到你房子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照相。三、房产评估需要多久出报告房产评估一般需要3-7天的时间出报告,特殊情况下,当天也可以拿到评估报告。同时注意两点:1.注意评估费的收费标准为千分之五,也就是0.5%,可以小议价;2.某些银行有指定的评估机构,其他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在某些银行并不认可。一般情况下,二手房买卖价格只要双方协商确定,房地产相关部门就会据此登记过户,但以下四种情形必须进行评估。(1)买卖双方认为有必要时。(2)进行房地产保险时。房地产保险评估,分为房地产投保时的保险价值评估和保险事故发生或损失程度评估。(3)申请抵押贷款时。向银行申请房地产抵押贷款时,抵押人以抵押物作为还款的担保。
第3种观点: 一、获取估价业务:1.委托。2.企业或个人委托。3.自有自估。二、受理估价委托:1.明确双发权利与义务。2.合理安排时间及人员。3.保证估价质量。4.适当提供相关附加(增值)业务。5.注意适应相关行业的要求(如审计)。三、拟定估价作业方案:估价作业计划应当有经验丰富的估价师多人共同拟定,拟定估价计划必须先行调查,在已经确定估价项目的基础上,就执行各项目的性质、工作量、人员安排、时间、各项目链接做出统一安排。包括手机整理委估地产的相关资料、实地踏勘证、分析价格影响因素及条件、估价方法的选用。试算价格或租金调整、确定估价额、提出估价报告等具体内容和相应的处理计划。四、收集资料实地踏勘:产权登记资料、地籍图、建筑平面位置图、地价、地租资料、市政管网图件及资料、城镇规划图、现场踏勘包括查证地产位置状况、地上建筑物现状、装修及使用情况、勘察周围环境景观、地价调查等内容。五、分析整理相关资料:对于收集的资料,应充分分析是否为估价作业必要的充分资料,以及该资料是否存在偏差或不真实,所以有必要对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对针对不同估价方法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归类:对影响地价的一般因素、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进行分析。六、选定方法试算价格:根据估价目的、估价对象特点,所收集到的资料的状况。选择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剩余法、成本逼近法、路线价估价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几种方法中的一种或几种方法来进行估价,一般不少于两种方法。七、确定宗地估价结果:估价师根据估价资料。对象、目的、方法、估价原则以及各试算价格的客观分析,结合估价者的知识经验和智慧加以判断,对各试算价格进行调整,进而确定最后的估价额。一般有五种方法,一是算数平均值,二是加权平均值,三是中位数,四是众数,五是以一种价格为主,其他价格进行参考。八、撰写估价报告书:土地估价机构在估价完成后,分别提交土地估价结果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前者提交委托估价者,后者由土地估价机构存档和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和备案。(从报告格式上看。宗地估计报告可分为书信式、文字式和表格式。)九、交付估价报告十、估价资料归档
第1种观点: 估价程序一般包括:接受估价委托;明确估价基本事项;拟定估价作业方案;搜集估价所需资料;实地查勘估价对象;选定估价方法进行计算;确定估价结果;撰写估价报告;估价资料归档。一、房屋评估报告的有效期的法律法规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从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不得超过一年;2、房地产估价师预计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将有较大变化的,应当缩短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3、超过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使用者承担;4、在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内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出具估价报告的估价机构承担,但使用者不当使用的除外二、拆迁评估单时效是多久估价报告使用期限应自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算,根据估价目的和预计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变化程度确定,不宜超过一年。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评估机构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的,需出具评估单,估价单应用有效期从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不得超过一年;房地产估价师预计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将有较大变化的,应当缩短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超过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使用者承担。在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内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出具估价报告的估价机构承担,但使用者不当使用的除外。估价报告使用,应说明估价报告和估价结果的用途,使用者、使用期限等使用范围及在使用估价报告和估价结果时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其中的估价报告使用期限应自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算,根据估价目的和预计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变化程度确定,不宜超过一年。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三、抽签式选定估价机构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选择估价机构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则应由拆迁管理部门出面干涉。按照《条例》规定,拆迁管理部门有权对拆迁人、被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评估机构施行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能。因此,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估价机构的选定发生矛盾时,则应当由拆迁管理部门在已经公示的估价机构名录中抽签确定估价机构,这就是法律上所讲的救济手段。当采取抽签式的方法选定估价机构时,拆迁管理部门应当邀请司法公证机关现场监督,并对抽签的器具、程序、方法、结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抽签结果应当众宣布,并制作司法公证文书。
第2种观点: 一、房屋评估怎么评估1、房屋评估的流程:(1)明确评估基本事项明确评估目的;(2)制定工作计划;(3)实地查勘收集资料;(4)测算被评估房地产价格;(5)综合分析确定评估成果;(6)撰写评估报告。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二、房屋过户手续有哪些房屋过户手续有:1、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牌;2、房屋权属证书;3、房屋平面图;4、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5、个人委托代办的,应出具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委托代办的,应出具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第3种观点: 房产价格评估流程如下:1、选择合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办理相关委托手续;2、根据评估机构的要求,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等相关资料;3、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实地调查,收集和固定相关资料;4、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和信息做出专业判断,并出具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报告。其中,房屋所在区域、使用寿命、社区管理、配套设施、房屋朝向及结构、房屋内部装修等都会影响房屋的评估价格。【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第1种观点: 估价程序一般包括:接受估价委托;明确估价基本事项;拟定估价作业方案;搜集估价所需资料;实地查勘估价对象;选定估价方法进行计算;确定估价结果;撰写估价报告;估价资料归档。一、房屋评估报告的有效期的法律法规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从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不得超过一年;2、房地产估价师预计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将有较大变化的,应当缩短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3、超过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使用者承担;4、在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内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出具估价报告的估价机构承担,但使用者不当使用的除外二、拆迁评估单时效是多久估价报告使用期限应自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算,根据估价目的和预计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变化程度确定,不宜超过一年。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评估机构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的,需出具评估单,估价单应用有效期从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不得超过一年;房地产估价师预计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将有较大变化的,应当缩短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超过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使用者承担。在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内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出具估价报告的估价机构承担,但使用者不当使用的除外。估价报告使用,应说明估价报告和估价结果的用途,使用者、使用期限等使用范围及在使用估价报告和估价结果时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其中的估价报告使用期限应自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算,根据估价目的和预计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变化程度确定,不宜超过一年。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三、抽签式选定估价机构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选择估价机构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则应由拆迁管理部门出面干涉。按照《条例》规定,拆迁管理部门有权对拆迁人、被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评估机构施行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能。因此,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估价机构的选定发生矛盾时,则应当由拆迁管理部门在已经公示的估价机构名录中抽签确定估价机构,这就是法律上所讲的救济手段。当采取抽签式的方法选定估价机构时,拆迁管理部门应当邀请司法公证机关现场监督,并对抽签的器具、程序、方法、结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抽签结果应当众宣布,并制作司法公证文书。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流程如下,1.明确评估基本事项明确评估目的。在受理评估业务时,通常由委托方提出评估目的,并将评估目的写在评估报告上。2.制定工作计划。3.实地查勘收集资料。实地查勘是房地产评估工作的一项重要的步骤,并要做记录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资产评估(以下称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第3种观点: 一、房龄对于二手房来说,房龄对于房价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一般而言次新房的价格较高,其次是5~10年房龄的房子,而超过20年房龄的老房子,售价一般较低。当然,在此也要说明,受到市场追捧的供不应求的二手房可能会因为其稀缺性在定价上忽略减分因素,部分地区动辄每平方米几万元的市重点地产就是常见的例子。另外,房主为二手房定价时要考虑到当地楼市的整体(或贬值)幅度。二、地段较高的地段等级当然会对拉高房价产生作用。尤其是当该地段已经全部开发完毕,不再有新项目产生的情况下,房产地段本身的稀缺性就会带来不可估量的价值空间。另外,一个规划完善的区域会为本地房产提供2%至5%的加价空间。三、外部环境所出售的房产如果位于外部环境佳、绿化面积大、条件好的小区会比较容易得到买家的心理认可。这些因素会为房产每平米加价2%至5%左右。同样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备的小区生活宜居度会相应升高,所以比较容易出手,如果这些因素不够健全在定价时一般可扣减5%左右的价格。四、楼栋好的楼体结构、层次和朝向是为房产加分的重要因素。通常一个层次好、朝向好的房子要比在这些方面不很理想的房子贵出3%至8%之间。其次建筑质量、外立面造型、内外部装修的优劣程度也是影响房产估值的重要因素。良好的建筑质量、独特又美观外立面造型、的内外部装修会为房价加分5%左右。五、电梯数量和品牌相对较多的电梯数量和信誉度较高的电梯品牌虽然不一定为房产价值加分,但却会对买家的心里舒适度产生重大的影响。六、户型对于同样的室内面积,户型好、净高大、开间跨度合理、厨卫空间适中、采光性能理想的房产也是购房者关注的重点,因此房主定价时可高于其他房产价格。想要把房子卖出个好价钱,房主还需要在细节上费些心思。例如出售前适度整修,包括水龙头、门把手、墙面等,购房者看房时尽力保持房屋的清洁,这样房子的价值也会增加不少。
第1种观点: (一)房地产估价专业人员房地产估价专业人员是指经房地产估价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由有关主管部门审定注册,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专门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专业人才。在我国,房地产估价专业人员被称为估价师,在英国和等地被称为测量师,在日本和韩国被称为不动产鉴定士。1.基本要求。一名合格的房地产估价专业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1)有扎实的房地产估价理论、方法及房地产制度、开发经营、城市规划、建筑等方面的知识。(2)有丰富的房地产估价实务经验。(3)具有较高的市场调查、推理判断技能。(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2.注册管理。为了达到上述要求,建设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1998年8月颁布了《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共九章三十四条,规定房地产估价人员须经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按规定注册,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才能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δ经注册的人员,不得以“房地产估价师”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不得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书。估价师分为全国注册的和地方注册的,分别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市、自治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注册工作。该办法对初始注册、注册变更、续注册、撤销注册、执业、权利与义务、法律等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详见本卷附¼。(二)估价目的估价目的就是评估房地产的动机,即评估所服务经济行为的具体类型的价值的真实。如是为了买卖、租赁还是为了抵押、典当等而评估房地产价值。估价目的不同,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及具体操作过程也有所不同,导致估价结果也出现相应的差异。(三)估价原则估价原则是指评估人员在估价过程中应当遵守的标准或注意事项。主要包括最有效使用原则、合法原则、预测原则等。详见本章第四节。(四)估价程序一般而言,房地产估价的基本程序是固定的,但运用某种估价方法评估的具体程序则有一定差异。详见本章第五节。(五)估价方法科学实用的估价方法,必须具备两个条件:既有科学的理论依据,又能反映现实交易行为。因此,房地产价格通常可以从如下三个途径来求取:1.参照类似房地产近期的市场交易价格;2.参照重新建造类似房地产所需要的费用;3.依据该房地产的收益能力大小来衡量其价值。由此形成了房地产估价的三大基本方法,即:“市场比较法、成本法和收益法。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方法,如假设开发法、·线价法、长期趋势法、残余法、购买年法、利润法、分配法等。其他估价方法实质上是三大基本方法的派生,而且不同的估价方法有其不同的用途。&y ml;种估价方法都有一定的适用条件,运用不同的方法评估同一房地产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房地产估价对象房地产估价的对象就是房地产。从实物形态上来看,房地产存在三种形态,即单纯的土地、单纯的建筑物以及房地合一的复合房地产。另外,房地产估价是评估待估房地产的一定权益的价格,因此,估价对象也涉及到物权。依据房地产估价的需要及其特点,这里将按用途将评估对象划分为居住、商业、工业、其他用途房地产及土地五种类型,并分别介绍它们的估价特点、常用方法及主要注意事项等。(一)居住房地产居住房地产主要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居住房地产不同于一般商品,甚至也不同于其他房地产,它不但具有等价交换、按质论价、供求决定价格等商品的共性,还带有鲜明的社会保障性,房地产估价师必须充分掌握居住房地产的这一特点。1.居住房地产的分类。住宅可按多种方式分类,依据估价需要。一般可按档次和市场化程度划分。(1)按档次划分:l)普通住宅。它是为普通居民提供的,符合国家住宅标准的住宅。普通住宅符合国家一定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符合国家人口、资金和土地资源等基本国情。它代表一个国家或地区城市居民实际达到或能够达到一定经济条件下的居住水平。我国城市中量大面广的是普通住宅(即经济适用房),此类住宅采用地方或国产建筑材料,进行一般水平的装饰装修,选用国产中档厨卫洁具和设备。现阶段国家对普通住宅往往既制定下限标准,也制定上限标准,以利于宏观。普通住宅的工程造价和房屋售价均较适中。目前,可按1996年颁布的《城市住宅建设标准》作为普通住宅评估的比较尺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普通住宅的标准也会逐渐呈阶段性提高。现阶段,我国建国以来修建的标准住宅仍员普通住宅范畴,但在进行估价时,应视其与新居住标准的差距和改造的难易程度,给予适当的折扣。2)高级住宅。它是为满足市场中高收入阶层的特殊需求而建造的高标准豪华型住宅,包括高级公寓、花园住宅和别墅等。这类住宅的户型和功能空间多样化;&y ml;套建筑面积较大,从一百多平方米到几百平方米不等;装修、设施和设备高档化,较多地采用进口和出口高级装饰材料和洁具设备;户外环境要求高;服务标准高,管理系统完善,往往采取封闭式安全保卫措施和高质量的物业管理。高级住宅税费额度大,其工程造价和市场售价均较高。3)简易住宅。主要指建筑年代较早、功能短缺、设备不全、设施陈旧、结构单薄的住房。简易住宅中的公房一般不出售,有待拆除重建;私房售价(扣除地价)一般较低。(2)按市场化程度划分:1)社会保障性住宅。体现、单λ、个人三者共同负担投资和税费的原则,为保障居民必要的居住水平,以优惠的税费和价格向居民提供的住宅,如为中、低收入者提供的住宅。其价格是不完全的成本价格,不包括土地增值的价值,有的甚至只包括部分成本费用。这类房地产的估价较为复杂,往往因交易对象不同,交易目的不同而出现不同的价格。2)市场化商品住宅。市场化住宅包括向高收入职工家庭出售的实行市场价的公有住房,单λ和个人在市场上购买的住宅商品房,以及其他以市场价格交易的各类住宅。2.住宅评估的标的物。以住宅作为估价对象可以分为:户(居住单元)、住宅单元、住宅¥、居住小区等。(1)居住户。居住户可以是的,独院独栋的,也可以是与邻居有共墙、共用空间和用地的平房或¥房居住户。(2)住宅单元。为适应住宅建筑大规模发展的需要,常将一幢住宅分为几个标准段,并把这种标准段称为单元。单元的划分可大可小,多层住宅一般以数户Χ绕一个¥梯!司划分为单元。(3)住宅¥。住宅¥由多户或多个居住单元构成,并包括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的红线内用地。(4)居住小区。居住小区是由多栋住宅(低层、多层、中高层和高层)为主体构成,并包括道·、水电、燃气、供热、绿化等用地及公共服务设施等。不同的评估标的物,应当有明确的建筑与用地界定和明晰的产权。3.住宅的价格构成。基于我国目前的住房制度与,住宅价格的市场价与国家指导价并存。前者为商品化价格,由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物化劳动的转移价值和活劳动创造的台播协构成;后者会成本价格与不完全成本价格。我国住宅的租金可分为商品租金、成本租金和准成本租金等。因此,在评估住宅租金时应明确租金种类及其构成情况。4.住宅价格的影响因素。影响住宅价格的因素,除了一般政治、经济、等因素之外,主要有以下一些因素:(1)建筑结构、类型和等级;(2)装修;(3)设施与设备;(4)质量;(5)朝向;(6)¥层;(7)地段;(8)环境;(9)住宅¥的公用面积数;(10)交易时间;(11)交易情况。在估价时,应特别注意以上资料的调查与收集。为了更加科学合理地对住宅进行评估,应当对上述各项因素对价值的影响程度进行调查和统计分析,确定价值增减数额或价值增减率标准,以便于比较修正。5.居住房地产的估价方法。新建居住房地产、旧有居住房地产和拆迁房屋的补偿价格,三者在估价作业上有较明显的差异。(1)新建居住房地产一般采用成本法与市场比较法进行综合评估。估价刚刚建成或在建的居住房地产,由于各项成本资料容易收集确定,所以首先采用成本法进行整体估价;同时还可收集其他同类地价区、较近时期发生交易的、类似该新建居住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的资料,并进行整体性比较评估。最后对成本法与市场比较法的估价结果进行比较分析、综合得出最终结论。(2)评估旧有居住房地产,一种方式是对土地和房屋分别估价,合并计算。其中,地价主要采用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进行评估,房价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另一种方式是直接运用市场比较法进行整体评估。通过评估,再对两种方式的评估结果进行分析,综合得出最终结论。(3)拆迁居住房屋的补偿价格。在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过程中,估价人员经常会遇到拟拆除房屋的作价补偿问题。应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作价补偿的金额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二)商业房地产商业房地产包括商店(商场、购物中心、商铺和市场等)、旅馆、写字¥、餐馆和游艺场馆瞩乐城、歌舞厅、高尔夫球场等)。1.商业房地产的特点。(l)收益性。商业房地产的收益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业主自己经营,有的是出租给他人经营,有的是以联营形式经营。(2)经营内容多。在同一宗商业房地产中,往往会有不同的经营内容,如商品零售、餐饮、娱乐等。不同的经营内容(或者说不同的用途)一般会有不同的收益率,如果用收益法估价,则应对各部分采用不同的还原利率(或称资本化率)。(3)转租经营多。商业房地产的业主常常将其房地产出租给别人经营,有的承租人从业主手上整体承租后,又分割转租给第三者。因此,在进行商业房地产估价时要调查清楚产权状况。(4)装修高档而复杂。商业房地产通常会有非常高档的装修,而且形式各异,要准确估算其价值必须单独计算。另外,商业用房装修折旧快,在有些地方,买下或承租别人经营的商业用房后,一定要重新装修,因此在估价时应充分注意。2.影响商业房地产价格的主要区域因素。(l)地段繁华程度。影响商业房地产价格的首要因素是所处地段的商业繁华程度,这育扶持信房地产所处的是哪一级商业中心区来确定。(2)交通条件。商业房地产估价时,要从两方面考虑交通条件:一是顾客方面,从现阶段一般情况来看,主要是公共交通的通达度,可用附近公交线·的条数、公交车辆时间间同税及公交线·联结的居民区人数等指标来衡量,另外还要考虑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地是经营者方面,耍考虑进货交通和卸货的便利程度。一、拆迁评估办法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法定依据一共有三种: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重置价,它们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1、市场评估价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2、交易均价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3、重置价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第2种观点: 一、房地产估价的方法1、重置成本法对现有的房屋按照正常市场标准下的重新建造房屋所需成本的测算,然后考虑资金的利息并计取一定的建设利润得出完全重置成本价,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范确定房屋成新率,二者相乘后得出房屋的评估价值的方法。2、市场比较法挑取市场上相同用途、其他条件相似的房地产价格案例与待估房地产的各项条件相比较,对各个因素进行指数量化,通过准确的指数对比调整,得出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值的方法。3、收益法不同的地区、不同用途、类型的房地产收益率也有所不同,根据待估房地产的收益返算其价值的方法即为收益还原法,房地产价值=房地产纯收益÷收益还原利率。4、路线价法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跟土地所处位置有很大的关系,对于同一街区,土地的价值具备相对的稳定性。如果知道该街区土地的平均价格,通过临街宽度、临街深度的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土地价值的方法即为路线价法。二、房产评估的内容有哪些1、建筑物的折旧程度即建筑物因时间经过而造成的损耗,建筑物损耗可分为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而建筑物折旧可分为物质折旧、功能折旧和经济折旧。2、土地生熟程度即基础设施的通达程度和土地的平整程度。3、基准地价即在某一城市的一定区域范围内,根据用途相似、地段相连、地价相近的原则划分地价区段,然后调查评估出的各地价区段在某一时点的平均水平价格。4、底价即、企业或私人卖出(尤其是拍卖)房地产时确定的低价格,亦称起价。5、标定地价即时期和一定条件下,能代表不同区位、不同用途地价水平的标志性宗地的价格。6、房屋重置价格即假设房屋在估价时点重新建造时,必要的建造费用加平均利润。7、补地价即在更改原出使得土地使用权时规定的用途,或增加容积率,或转使得、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或出使得的土地使用权续期等时需要交给的一笔地价。8、资本化率即用以将纯收益资本化(或转化)为价格的比率,实质上是一种资本投资的收益率(获利率、报酬率、利润率、回报率、盈利率、利率)。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流程如下,1.明确评估基本事项明确评估目的。在受理评估业务时,通常由委托方提出评估目的,并将评估目的写在评估报告上。2.制定工作计划。3.实地查勘收集资料。实地查勘是房地产评估工作的一项重要的步骤,并要做记录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资产评估(以下称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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