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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改扩建项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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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土资源部等部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严控煤矿建设规模,煤矿投产后原则上3年内不得申请改扩建。通知要求,省级煤矿项目核准机关要严格执行项目核准的有关规定,不得越权核准煤矿项目。煤矿建设项目要按照核准批复的建设规模进行设计与建设,建设和设计单位不得擅自扩大生产环节能力。煤矿建设项目移交生产后原则上3年内不得申请改扩建,也不能通过生产能力核定扩大规模。法律依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第一条 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和《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令第446号)等法律、行规,制定本标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煤矿改制指的是煤矿企业所有制的改变。简单来说,指的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改组为公司制的过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实行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鼓励集体矿山企业开采国家指定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允许个人采挖零星分散资源和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以及为生活自用采挖少量矿产。矿产储量规模适宜由矿山企业开采的矿产资源、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和国家规定禁止个人开采的其他矿产资源,个人不得开采。国家指导、帮助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不断提高技术水平、资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地质工作单位和国有矿山企业应当按照积极支持、有偿互惠的原则向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提供地质资料和技术服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煤矿改制指的是煤矿企业所有制的改变。简单来说,指的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改组为公司制的过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实行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鼓励集体矿山企业开采国家指定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允许个人采挖零星分散资源和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以及为生活自用采挖少量矿产。矿产储量规模适宜由矿山企业开采的矿产资源、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和国家规定禁止个人开采的其他矿产资源,个人不得开采。国家指导、帮助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不断提高技术水平、资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地质工作单位和国有矿山企业应当按照积极支持、有偿互惠的原则向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提供地质资料和技术服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土资源部等部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严控煤矿建设规模,煤矿投产后原则上3年内不得申请改扩建。通知要求,省级煤矿项目核准机关要严格执行项目核准的有关规定,不得越权核准煤矿项目。煤矿建设项目要按照核准批复的建设规模进行设计与建设,建设和设计单位不得擅自扩大生产环节能力。煤矿建设项目移交生产后原则上3年内不得申请改扩建,也不能通过生产能力核定扩大规模。法律依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第一条 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和《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令第446号)等法律、行规,制定本标准。

第2种观点: 煤矿改制指的是煤矿企业所有制的改变。简单来说,指的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改组为公司制的过程。【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实行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鼓励集体矿山企业开采国家指定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允许个人采挖零星分散资源和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以及为生活自用采挖少量矿产。矿产储量规模适宜由矿山企业开采的矿产资源、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和国家规定禁止个人开采的其他矿产资源,个人不得开采。国家指导、帮助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不断提高技术水平、资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地质工作单位和国有矿山企业应当按照积极支持、有偿互惠的原则向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提供地质资料和技术服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土资源部等部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严控煤矿建设规模,煤矿投产后原则上3年内不得申请改扩建。通知要求,省级煤矿项目核准机关要严格执行项目核准的有关规定,不得越权核准煤矿项目。煤矿建设项目要按照核准批复的建设规模进行设计与建设,建设和设计单位不得擅自扩大生产环节能力。煤矿建设项目移交生产后原则上3年内不得申请改扩建,也不能通过生产能力核定扩大规模。法律依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第一条 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和《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令第446号)等法律、行规,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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