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居民委员会是怎样产生的1、居民委员会产生流程如下:(1)居民委员会,一般由当地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2)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推选2到3人的代表进行选举产生。而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还可以连选连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旧版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二、居民委员会的职能有哪些居民委员会的职能有:1、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2、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3、调解民间纠纷;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5、协助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6、向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3种观点: 1、居民代表一般应在社区居委会选举之前产生,推选工作由社区选举委员会主持,非社区居委会选举期间的代表补选、增选工作,由社区选举委员主持。2、社区选举委员由社区党支部成员和担任过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居民代表组成。3、居民代表按照居民代表推选办法规章的程序、方法和名额由户主或居民推选产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属于居民委员会的任务的是:1、宣传法规,开展文明建设;2、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3、调解民间纠纷;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条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1)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2)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3)调解民间纠纷;(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5)协助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6)向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2种观点: 一、居民委员会是怎样产生的1、居民委员会产生流程如下:(1)居民委员会,一般由当地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2)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推选2到3人的代表进行选举产生。而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还可以连选连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旧版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二、居民委员会的职能有哪些居民委员会的职能有:1、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2、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3、调解民间纠纷;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5、协助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6、向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2.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3.调解民间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条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一)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三)调解民间纠纷;(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五)协助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六)向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 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2、 协助及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卫生医疗、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口管理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在社区的顺利开展;3、 向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负责,并定期汇报工作,努力完成其提出的各项任务;4、 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共事业,开展共驻共建,开发社区资源,筹措本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管理和维护集体资产;5、 动员和组织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督促本居住地区的社会单位做好"门前三包",搞好环境卫生;动员和组织居民维护本居住地区的绿地,积极举报并协助有关部门制止损坏、侵占绿地的行为;6、 发展社区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7、 积极开展便民利民、下岗人员和无业人员就业服务等社区服务工作;维护妇女、儿童、青少年、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尊老爱幼、助残帮困活动;兴办有关的社会福利事业,指导、管理社区服务站、就业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等社区服务机构。8、 协助部门做好社区内失业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9、 协助有关部门对本居住区的出租房屋进行管理,积极举报违法建设。加强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协调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居民之间的关系。搞好社区环境整治和提高物业服务水平;10、 向部门反映社区居民的意愿、要求和提出建议;11、 组织社区居民对部门的各项政务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12、 依法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协助部门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的指导和帮助;13、 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社区各项事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条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一)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三)调解民间纠纷;(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五)协助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六)向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第四条 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兴办有关的服务事业。居民委员会管理本居民委员会的财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侵犯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所有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2.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3.调解民间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条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一)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三)调解民间纠纷;(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五)协助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六)向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3种观点: 一、居民委员会是怎样产生的1、居民委员会产生流程如下:(1)居民委员会,一般由当地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2)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推选2到3人的代表进行选举产生。而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还可以连选连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旧版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二、居民委员会的职能有哪些居民委员会的职能有:1、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2、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3、调解民间纠纷;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5、协助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6、向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居民委员会属于法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和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除以下任务外,其他均不属于居民委员会的任务: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第3种观点: 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职级上没有任何区别,只是隶属的区域不同。个人建议:如果有相关业务需要办理的话,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在工作日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咨询,这样才可以不影响你的生活,一般来说村民委员会在村中设立,处理村中的相关业务。居民委员会和事处是城市里最基层的一级机构。三者还有一个很大的区别,那就是村民委员会是农村自治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和事处,是城区片区居民自行进行组织,由此可以看出二者的职能相差无几。事处的工作以居民工作为基础,以城市管理和社区服务为重点,把辖区建设成社会稳定、秩序良好、环境整洁、生活方便、文化繁荣、经济发达的文明社区。扩展资料:《事处工作规定》第九条 对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居民区、街巷胡同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二)组织和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以及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三)配合市、区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四)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防治施工扬尘、扰民。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居民工作,维护施工秩序。(五)对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第十条 对辖区内社会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二)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落实。(三)负责外来人口以及向外来人口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四)负责婚姻登记管理、计划生育、统计、红十字会、人民调解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工作。(五)负责拥军优属、民兵预备役、征兵、人民防空等工作。(六)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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