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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审查需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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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法给出具体时间,因为中间要经历很多步骤。批文时间:发审委通过+30日,此期间内任何1天均可批文,但不能超过30日。定增完成时间:批文日+21日,此期间内任何1天均可完成,但不能超过21日。定增完成时间从今天算还有48日,48日是最长时间,此期间内任何1天均可完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十一条 发审委会议召集人按照中国的有关规定负责召集发审委会议,组织发审委委员发表意见、讨论,总结发审委会议审核意见和组织投票等事项。发审委会议结束后,参会发审委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审核意见、表决结果等会议资料上签名确认,同时提交工作底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评公示需要20个工作日。一般次月可以拿到批复文件。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第五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法给出具体时间,因为中间要经历很多步骤。批文时间:发审委通过+30日,此期间内任何1天均可批文,但不能超过30日。定增完成时间:批文日+21日,此期间内任何1天均可完成,但不能超过21日。定增完成时间从今天算还有48日,48日是最长时间,此期间内任何1天均可完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条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第九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授权的部门注册。未经依法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由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三)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为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法律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四十六条 中国依照下列程序审核发行证券的申请:收到申请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中国受理后,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申请文件;中国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自中国核准发行之日起,上市公司应在六个月内发行证券;超过六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核准后方可发行。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应暂缓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该事项对本次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影响的,发行证券的申请应重新经过中国核准。

第3种观点: 1、证券发行申请受理到通过不超过三个月,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材料的时间不包括在此期限内。2、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十二条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不予注册的,应当说明理由。第一百二十条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证券业务:(一)证券经纪;(二)证券投资咨询;(三)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四)证券承销与保荐;(五)证券融资融券;(六)证券做市交易;(七)证券自营;(八)其他证券业务。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前款规定事项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行规的规定。除证券公司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证券承销、证券保荐、证券经纪和证券融资融券业务。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应当采取措施,严格防范和控制风险,不得违反规定向客户出借资金或者证券。一、申请发行证券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1、申请发行证券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募集办法等材料。2、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六条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向授权的部门或者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下列文件:(一)公司营业执照;(二)公司章程;(三)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四)授权的部门或者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法给出具体时间,因为中间要经历很多步骤。批文时间:发审委通过+30日,此期间内任何1天均可批文,但不能超过30日。定增完成时间:批文日+21日,此期间内任何1天均可完成,但不能超过21日。定增完成时间从今天算还有48日,48日是最长时间,此期间内任何1天均可完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十一条 发审委会议召集人按照中国的有关规定负责召集发审委会议,组织发审委委员发表意见、讨论,总结发审委会议审核意见和组织投票等事项。发审委会议结束后,参会发审委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审核意见、表决结果等会议资料上签名确认,同时提交工作底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事案件二审立案后会通知当事人,一般来说,民事案件二审的上诉请求需要向之前审理纠纷的提出,若是受理上诉请求,则需要在受理后的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原审人民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一般六十日之后开庭。第八十二条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指定的期间。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度的若干规定》 第九条 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一)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二)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三)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四)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五)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六)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七)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八)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九)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十)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十一)上级人民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十二)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第1种观点: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或者不的决定。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报请批准。第一百五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案件;(三)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第一百五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第一百五十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一、轻伤害办案时间需要多久1、对于轻伤害案件,立案后可以立即抓人(即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至于多长时间能抓到人,要看的抓捕情况,如果暂时找不到犯罪嫌疑人的,则会由予以通辑,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时间就不确定了。2、在正常情况下,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予以后的侦查期限是在三个月左右,但如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后还可以延长。但是如果需要采取通辑措施的,则犯罪嫌疑人在被实际抓获前的时间不计算在侦查期限内。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一般情况下,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二)特殊情况下:1、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可以派人参加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八十六条 人民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第八十七条 人民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批文时间:发审委通过+30日,此期间内任何1天均可批文,但不能超过30日。定增完成时间:批文日+21日,此期间内任何1天均可完成,但不能超过21日。定增完成时间从今天算还有48日,48日是最长时间,此期间内任何1天均可完成。法律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第四条 期货交易应当在依照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设立的期货交易所、批准的或者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期货交易场所进行。禁止在前款规定的期货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批准后六个月(有效期就六个月)内就要实施,若不实施该批准就失效,若要继续定向增发就必须重新申请批准。一般来说定向增发申请批准后上市公司快则在一、两个星期内就会实施的。法律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中国受理申请文件后,依法对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以及发行对象情况进行审核,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中止审核、终止审核、不予核准的决定。第五十条 公司申请定向发行股票,可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中国予以核准之日起,公司应当在3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12个月内发行完毕。超过核准文件限定的有效期未发行的,须重新经中国核准后方可发行。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剩余各期发行的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每期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报中国备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批准后六个月(有效期就六个月)内就要实施,若不实施该批准就失效,若要继续定向增发就必须重新申请批准。一般来说定向增发申请批准后上市公司快则在一、两个星期内就会实施的。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规定要求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公告前20个交易市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认购后变成控股股东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七条 上市公司董事长通过定向增发获得新股的,在该行为发生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否则所得收益应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直接看首份文件上签发的日期,不确定时间的可以去当地的人力资源局进行询问,新引进人才引进时点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时间为准(学历晋升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服务。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中介服务的指导和监督,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直接看首份文件上签发的日期,不确定时间的可以去当地的人力资源局进行询问,新引进人才引进时点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时间为准(学历晋升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服务。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中介服务的指导和监督,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进审核文件是指,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归国留学人员的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在职人才的招调通知,以及招收进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等。毕业生入户的引进审核文件是介绍信,在职人才入户的引进审核文件上是招调通知,再完成入户手续之后,深圳人社局当初申请入户的入口会自动出来一个打印按钮,点击即可直接打印介绍信或招调通知。补贴申请的时间要以介绍信或者是招调通知上面的时间为准,如果上面的时间是在8月31日之前就可以申请补贴,在9月1日及以后的时间,则无法申请补贴。法律依据:不可制作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2种观点: 在面对敌人持凶器的情况下,律师强调了躲避的重要性,而不是用手挡。文章提供了一些生理反应和自卫技巧,如背起手躲避凶器,寻找对抗武器,以及拍对方眼睛来获得反击机会。律师指出,打架所带来的痛苦是可以避免的,只要理智面对事情的发生。法律分析律师解析:如果有凶器,正面对敌的情况,一定牢记。千万不要用手挡。最好的方法是躲!在人体的生理情况反映下,一般有东西向你劈来,第一反映是用手挡。所以万不得以的情况干脆把手给背起来,你的身体的自然反映就会教你怎样躲开劈来的凶器。接着找机会寻找可用的对抗武器。其次没有可用武器的情况下,找机会,用力拍对方的眼睛。当人的眼睛受到攻击时,人体会自然的丢掉手里的东西然后捂住眼睛。一般就是在躲过一劈后,对方因用力和凶器的惯性会停顿0.5秒。但这个时间用来拍他的眼睛已经足够。打架所给个人带来的痛苦是必然的,不论是打架时肉体上的,然后打架之后所发生的状况,只要能理智面对事情的发生,都是可以避免的。拓展延伸审批流程及时限是多久?审批流程及时限的具体时间取决于多个因素。通常情况下,审批的时间会根据审批的复杂程度、涉及的法律法规、相关部门的工作负荷以及文件的完整性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简单的审批可能只需要几天或数周,而复杂的审批可能需要数个月或更长时间。此外,不同的组织和行业也可能有其特定的审批时间要求。为了确保审批流程的高效进行,申请人应尽早准备好所需文件和材料,并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以便及时了解审批进展情况。最终,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的规定,以确保审批流程的顺利进行。结语在面对凶器的威胁时,律师建议不要使用手挡,而是要学会躲避。此外,如果没有可用的对抗武器,可以寻找机会拍对方的眼睛,因为这会让对方分神并停顿一段时间。打架所带来的痛苦可以通过理智面对事情的发生来避免。对于审批流程的时间,具体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复杂程度、法律法规、工作负荷等。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文件并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以确保审批流程的顺利进行。最终,遵守法律法规和组织规定是确保审批顺利进行的关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3种观点: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审批一般十五日左右。行政审批是行政审核和行政批准的合称。行政审核又称行政认可,其实质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行为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认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二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2种观点: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法律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3种观点: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法律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一般情况下,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二)特殊情况下:1、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可以派人参加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八十六条 人民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第八十七条 人民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1种观点: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 对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和违反行政纪律的案件的纪 律审查期限,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是分别规定的。《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党纪律检查 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等规定,对处理违犯党纪的案件区分纪律审查的不同阶段,分别对办理时限作出以下规定: (1)初步核实的时限为两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 重大 或复杂的问题,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初核完毕的,经批准后可再适当延长。(2)立案审批时限不得超过一个月。(3)案件 审查的时限为三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在延长期内不能查结的,报经立案机关批准后 可再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在三个月延长期 内仍不能查结的,由省(部)级、纪委批准立案的案件,报经纪委批准,由省(部)级以下、纪委批准 立案的案件,报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批 准,可再适当延长。 审查期间,发现被审查人有新的违纪行为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案件审查时限。因主要涉案 人员出国(境)、失踪,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审查工作无法 进行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审查的情形消失后,案件审查部门要及时报分管领导批准,恢复案件审查。 自恢复审查之 日起,案件审查时限连续计算。(4)执纪审理时限。执纪审 理应在正式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审结报批。案件审理部门与案件审查部门对案件事实、性质、处理意见分歧较大,或者 案情特别疑难、复杂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审理时限,但延长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审理过程中,需要补充 审查的,补充审查时间不计人审理时限。(5)审理期间补充 审查时限。审理过程中,案件审理部门认为证据不足需要补充完善个别证据的,可以自行补充审查,也可以由案件审查 部门补充审查;认为案件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提出 意见报分管领导同意后,交由案件审查部门补充审查。 补充审查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得超过一个月。 (6)处分执行时 限。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 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 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 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 党外职务。 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 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 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第三十三条 监察 机关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最长不 得超过一年,并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监察机 关立案调查的案件,办案期限自立案之日起算,至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之日终止。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发现被 调查人员有新的违反行政纪律事实的,办案期限应当自发现 新的违反行政纪律事实之日起重新计算。

第3种观点: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一般情况下,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二)特殊情况下:1、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可以派人参加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八十六条 人民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第八十七条 人民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1种观点: 审查起诉的期间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或者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十五日。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审查期间拘留时间一般最长15天,如果两个违法行为以上合并处罚不超过20天。刑事拘留一般为14天,最长不超过37天。机关提请批准加上审查最多达37天。一般的案子3至7天;如果不批捕应立即释放,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审查起诉审查的内容有,必须查明: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人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综上所述,审查起诉是参与刑事诉讼的主要手段和工作,刑诉法规定了其审查的内容,包括犯罪证据、犯罪事实、侦查过程手段是否合法及是否存在附带民事诉讼等,如果认为证据不足,可以将案件退回去要求继续侦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对于监察机关、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6个月左右能进实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第三十六条 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发明专利提交以后,先进行初审,即审查形式问题,初审合格以后才会公开,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一般情况下6个月左右能进实审,但个别案件早一些晚一些的情况也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先挂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视为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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