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房产评估流程房产评估流程如下:1.明确评估基本事项明确评估目的。在受理评估业务时,通常由委托方提出评估目的,并将评估目的写在评估报告上。2.制定工作计划。3.实地查勘收集资料。实地查勘是房地产评估工作的一项重要的步骤,并要做记录。4.测算被评估房地产价格。般以一种评估方法为主,同时以另一种或几种评估方法为辅,以求互相对照和检验修正。5.综合分析确定评估成果。6.撰写评估报告。二、房产评估需要什么资料房产评估需要的资料有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这两项没有的,就提供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将这些资料提供给评估公司后,评估公司会到你房子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照相。三、房产评估需要多久出报告房产评估一般需要3-7天的时间出报告,特殊情况下,当天也可以拿到评估报告。同时注意两点:1.注意评估费的收费标准为千分之五,也就是0.5%,可以小议价;2.某些银行有指定的评估机构,其他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在某些银行并不认可。一般情况下,二手房买卖价格只要双方协商确定,房地产相关部门就会据此登记过户,但以下四种情形必须进行评估。(1)买卖双方认为有必要时。(2)进行房地产保险时。房地产保险评估,分为房地产投保时的保险价值评估和保险事故发生或损失程度评估。(3)申请抵押贷款时。向银行申请房地产抵押贷款时,抵押人以抵押物作为还款的担保。
第3种观点: 一、获取估价业务:1.委托。2.企业或个人委托。3.自有自估。二、受理估价委托:1.明确双发权利与义务。2.合理安排时间及人员。3.保证估价质量。4.适当提供相关附加(增值)业务。5.注意适应相关行业的要求(如审计)。三、拟定估价作业方案:估价作业计划应当有经验丰富的估价师多人共同拟定,拟定估价计划必须先行调查,在已经确定估价项目的基础上,就执行各项目的性质、工作量、人员安排、时间、各项目链接做出统一安排。包括手机整理委估地产的相关资料、实地踏勘证、分析价格影响因素及条件、估价方法的选用。试算价格或租金调整、确定估价额、提出估价报告等具体内容和相应的处理计划。四、收集资料实地踏勘:产权登记资料、地籍图、建筑平面位置图、地价、地租资料、市政管网图件及资料、城镇规划图、现场踏勘包括查证地产位置状况、地上建筑物现状、装修及使用情况、勘察周围环境景观、地价调查等内容。五、分析整理相关资料:对于收集的资料,应充分分析是否为估价作业必要的充分资料,以及该资料是否存在偏差或不真实,所以有必要对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对针对不同估价方法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归类:对影响地价的一般因素、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进行分析。六、选定方法试算价格:根据估价目的、估价对象特点,所收集到的资料的状况。选择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剩余法、成本逼近法、路线价估价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几种方法中的一种或几种方法来进行估价,一般不少于两种方法。七、确定宗地估价结果:估价师根据估价资料。对象、目的、方法、估价原则以及各试算价格的客观分析,结合估价者的知识经验和智慧加以判断,对各试算价格进行调整,进而确定最后的估价额。一般有五种方法,一是算数平均值,二是加权平均值,三是中位数,四是众数,五是以一种价格为主,其他价格进行参考。八、撰写估价报告书:土地估价机构在估价完成后,分别提交土地估价结果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前者提交委托估价者,后者由土地估价机构存档和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和备案。(从报告格式上看。宗地估计报告可分为书信式、文字式和表格式。)九、交付估价报告十、估价资料归档
第1种观点: 估价程序一般包括:接受估价委托;明确估价基本事项;拟定估价作业方案;搜集估价所需资料;实地查勘估价对象;选定估价方法进行计算;确定估价结果;撰写估价报告;估价资料归档。一、房屋评估报告的有效期的法律法规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从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不得超过一年;2、房地产估价师预计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将有较大变化的,应当缩短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3、超过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使用者承担;4、在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内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出具估价报告的估价机构承担,但使用者不当使用的除外二、拆迁评估单时效是多久估价报告使用期限应自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算,根据估价目的和预计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变化程度确定,不宜超过一年。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评估机构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的,需出具评估单,估价单应用有效期从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不得超过一年;房地产估价师预计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将有较大变化的,应当缩短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超过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使用者承担。在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内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出具估价报告的估价机构承担,但使用者不当使用的除外。估价报告使用,应说明估价报告和估价结果的用途,使用者、使用期限等使用范围及在使用估价报告和估价结果时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其中的估价报告使用期限应自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算,根据估价目的和预计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变化程度确定,不宜超过一年。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三、抽签式选定估价机构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选择估价机构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则应由拆迁管理部门出面干涉。按照《条例》规定,拆迁管理部门有权对拆迁人、被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评估机构施行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能。因此,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估价机构的选定发生矛盾时,则应当由拆迁管理部门在已经公示的估价机构名录中抽签确定估价机构,这就是法律上所讲的救济手段。当采取抽签式的方法选定估价机构时,拆迁管理部门应当邀请司法公证机关现场监督,并对抽签的器具、程序、方法、结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抽签结果应当众宣布,并制作司法公证文书。
第2种观点: 一、房屋评估怎么评估1、房屋评估的流程:(1)明确评估基本事项明确评估目的;(2)制定工作计划;(3)实地查勘收集资料;(4)测算被评估房地产价格;(5)综合分析确定评估成果;(6)撰写评估报告。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二、房屋过户手续有哪些房屋过户手续有:1、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牌;2、房屋权属证书;3、房屋平面图;4、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5、个人委托代办的,应出具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委托代办的,应出具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第3种观点: 房产价格评估流程如下:1、选择合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办理相关委托手续;2、根据评估机构的要求,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等相关资料;3、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实地调查,收集和固定相关资料;4、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和信息做出专业判断,并出具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报告。其中,房屋所在区域、使用寿命、社区管理、配套设施、房屋朝向及结构、房屋内部装修等都会影响房屋的评估价格。【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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