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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主任选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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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根据《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村两委换届选举是事关农村稳定的大事,具有严格的程序。村两委换届必须先选举委员,再由委员选举。1、报名参选。选举办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外,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村民委员会主任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二)作风民主,办事公道,联系群众,热心为村民服务;(三)工作认真负责,有办事能力,能完成任务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四)身体健康;(五)有一定文化知识。2、选举准备。一是成立选举领导机构。镇(处)成立选举领导小组;村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二是选民登记。在选举日前20天,公布选民名单,选民登记要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选民登记的基本条件:年满18周岁,户口在本村,享有政治权利。3、确定候选人。根据村庄规模确定村委会成员职数和职位,以多于应选名额一人的规定确定候选人数。召开预选大会,预选会议要求过半数选民参加有效,按照得票多少当场确定候选人。并于当日或次日张榜公布。4、召开选举大会。包括清点参加会议人数、推选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介绍选举形式、检查密封票箱、核对选票数、分发、讲解选票、选民写票、选民投票、销毁剩余选票、开箱验票、整理选票、唱票、计票、宣布选举结果等程序。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村委会副主任不可以直接任命。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都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公民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年龄必须满18周岁。(2)必须是本村村民。(3)依照法律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精神病患者或在选举期间患精神疾病未恢复时不能参加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有多少人组成合适,主要考虑两个因素:一为便于组织,便于协商,能够完成村委会作为自治组织的各项任务。二是尽量减轻村民的负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除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一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第2种观点: 村支书无权任免一个村民小组长,村委会有权任免一个村民小组长。个人建议:如果村民组长确实有违法违纪不称职等现象的话,通过村委会开会决定可以任免一个村民小组长。人人都是平等的,在生活中如果碰到贪污受贿现象的话,也可以及时的进行举报,这样才可以更好的维系我们的社会安定,对于村民小组长来说,手里有着一定的权利,因此违法犯罪也是非常常见的,但是大部分人在违法犯罪之后都会面临法律的制裁,我建议你如果当选村民小组长的话,一定要为老百姓干一些实事,这样才可以不影响你的生活。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加强对各类组织的统一领导,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扩展资料:《中国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二十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村级民主监督。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建设平安乡村。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村霸”,严防其侵蚀基层干部和基层政权。坚决惩治黑恶势力“保护伞”。第二十一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党员、群众参与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污染防治,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第二十二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解决入园入托、上学、就业、看病、养老、居住、出行、饮水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对贫困人口、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五保户”等人群的关爱服务。投放农村的公共服务资源,应当以乡镇、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保证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除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一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除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一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村权利要大于村主任。村支书是村党支部的简称。村党支部为我党最基层的党组织。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组织。全称为:村民委员会。村委会主任由村民民主选举。村支书由村党支部党员选产生,特殊原因由上级党组织委派。村主任,即俗称的“村长”。 村主任是村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的一把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根据法律规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退出选举委员会。

第1种观点: 村长是由村民民主选举的,村主任是由党支部直接派任的,村长村支书选举如下:1、现在无村长一职。村民自治组织为村委会,设村委会主任;2、村主任必须是由本村全体选民投票选举产生,不许任命;3、村党支部必须由本村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但村支部和副可以由上级任命,支部委员不能任命;4、选举程序:支部换届的程序如下:1、县乡两级成立相应领导机构;2、制定村级换届方案;3、宣传、发动、公开职数、标准等相关信息;4、候选人报名,上级进行资格审查;5、批准候选人;6、党员大会正式选举;村委会选举如下:1、县乡两级成立领导机构;2、村内成立选举委员会;3、宣传发动;4、选民登记;5、预选;6、召开村民大会正式选举;以上程序都是要在村内进行公示的,如果作为一个村民不了解相关信息,就是宣传工作不到位。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2种观点: 村委会选举流程第一步,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村委会的选举,应当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领导、组织和主持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五至九人单数组成,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具体采用何种方式由乡镇街道指导各村结合实际进行选择。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由村基层党组织主持,村民委员会予以配合;如遇“两委”班子不健全或其他特殊情况,乡镇街道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可以派人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由内部推选产生主任一名,负责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在乡镇街道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选举办法》规定的各项职责。村民选举委员会成立后,应以公告形式告知全体选民。居委会的职责居委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管理职责。在有关部门指导下,组织社区成员进行自治管理,搞好社区的卫生、物业、计生、流动人口和治安管理,完成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议事委员会制定的社区管理目标。(二)服务职责。组织社区成员进行便民服务(包括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治安服务、医疗服务等),开展以劳动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性服务,为社区特殊群体提供社会福利性服务。(三)教育职责。组织引导社区成员开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青少年教育、职业培训等,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种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评选“文明家庭”、《文明市民》,形成具有社区特色的文化氛围,增强社区成员的归属感和凝聚力。(四)监督职责。受社区议事委员会指派或社区成员委托,对有关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履行社区服务的职责进行监督,并将监督意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投诉部门进行反馈。村委会的性质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领导班子产生依赖民主选举,每5年选举一次,没有终身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工业园区管委会建议进行诉讼维权30年村委会合同到期后村委会会解聘吗承包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到期后经林业行政主管批准还可以延长。《中国人民选举法》第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第九条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第十条 选举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划分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二)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作出决定;(三)确定选举日期;(四)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五)主持投票选举;(六)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信息。

第3种观点: 如果当选村委会主任开展工作首先是听民声,办实事,以人民利益为主要,不贪污不受贿,坚持以民为中心。一、村委会主任主要职责1.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带领一批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实行村民自治。2.主持村民委员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全体成员执行村民代表决议,并定期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执行情况。3.组织召开村民委员会成员会议,讨论制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解决村民生产困难,扶贫济困,促进村民经济发展和。4.带领2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和6名会长、民兵开展工作,定期检查督促他人完成各项任务。5.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带头遵纪守法。6.带领村民完成国家订单和税收,组织村民利用地方优势兴办公益事业。7.召集和主持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接受民主监督,积极配合镇开展各项工作任务。二、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人民公社与行政公社分离、建立乡镇政权的过程中,全国农村逐步建立了村民委员会。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等形式的责任制后,以三级所有制队伍为基础的人民公社进行了改革。改革过程中,在原有生产大队和部分生产队的基础上,成立了村民委员会。村委会第一个特点是基层,它是我国乡村和农村最基层的单位,是村民长期生产、生活、生活的单位,与村民的关系最直接、最密切。第二,群众。村民自治的主体是本村村民,本村所有村民都有参与村民自治的权利。村民委员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不得任命、委派或者指定;第三是自主性。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的执行机构和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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